5月10日,武漢局部遭遇雷暴大風,湖北高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兩名工人在對三陽路幕墻工程進行保潔作業過程中,吊籃被大風吹起擺動,猛烈撞擊大樓幕墻導致籃內兩名工人搶救無效死亡(據5月11日人民日報消息)。
雷暴大風,吊籃反復撞墻,視頻讓人看得觸目驚心。兩名工人的不幸離世讓我們痛心。然而更要追問的是如此重大的事故為何會發生?為何惡劣的天氣條件下工人依舊在高空作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規范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其中諸多問題值得深究。
首先,惡劣天氣下為何還要讓工人高空作業?據長江日報報道,當天二七長江大橋最大風力達到14級,此前湖北氣象部門已多次發布大風黃色預警。然而企業工人依舊在高空作業,把生命置于危險之中,實屬不該。我國《高空作業分級》標準中明確規定,陣風5級以上不能進行高空作業。作為一家專業從事幕墻保潔裝飾工作的企業,必須知曉極端天氣下高空作業的風險。管理人員更有責任現場確認氣象環境條件是否達標。如果企業明知大風依舊作業,讓工人們以身涉險,說明企業嚴重缺乏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其次,工人高空作業時的操作規范和保護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高空幕墻保潔屬于高風險專業性極強的職業,對于企業、作業人員、設備都有專業的技術要求。其中工人作業的吊籃等設備需要及時維護及檢驗,尤其是吊籃的配重塊、安全繩、安全帶等設備作業前都要嚴格檢查。另外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有高處作業證。企業更要告知工人吊籃中如何控制風險等,發生危險時采取及時有效的應急處置方案。如果查實企業違反安全生產規范,必須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最后,企業是否遵守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事故中是否負有責任?我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職責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然而以往的多起安全事故都暴露出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心存僥幸,為了縮減管理成本,在安保設施和應急處置措施上做表面文章,蒙混過關。如果該企業沒有遵守安全生產規定,沒有防范事故隱患機制,安保管理工作疏忽,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消除事故隱患,筑牢安全防線”不應該只是一句口號,更是每一個企業堅守的底線。雖然該事件還有諸多事實細節需要查清,諸多疑問需要解釋,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企業多一點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范,這樣的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相關部門需要著力調查事故原因,對工作失職、管理疏忽的責任人依法處理,同時做好相關善后工作,給逝者家屬、公眾一個交代。
企業必須時刻繃緊安全生產的“弦”,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保證措施,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范,加強崗前人員培訓,及時制定風險預警及應急處置方案等。相關監管部門更要嚴格監督,包括規章制度、工人持證、現場施工管理等是否合理合規。必須時刻將安全生產掛在心上,切莫心存僥幸、麻痹大意,不要等付出血的代價才想起預防為主,人命關天。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何慧敏)